1、正立放置在陰涼、干爽、通風的當地(5~35℃),遠離明火、火花、熱源、潮濕或雨水;不要運用乙烯薄膜等易發作靜電的物品掩蓋蓄電池,如發作靜電火花,有引發爆破的風險。2、設備中長時間不必的蓄電池,應從設備中取出,存貯前一定要足夠電,嚴禁放電狀態下儲存。3、蓄電池儲存期間,有正常的自放電特性, 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彌補充電。4、長時間儲存的電池有功能發作劣化的傾向,在管理上應盡早安排運用;長時間儲存的電池在彌補電時主張進行恰當的充放電循環(2~3次),放電深度以30%為宜。